
一、引言
当今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,全球单边主义、保护主义抬头,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深刻变化。在此背景下,党中央在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“构建统一、开放、竞争、有序的市场体系,建设法治经济、信用经济”。建设强大国内市场,既是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“压舱石”,也是畅通国内大循环、激发内需潜力的“发动机”。
强大国内市场绝非简单的规模扩张,而是质的系统提升。这一“质”的底色,正是法治的规范与道德的引领。法治提供可预期的制度环境,道德降低市场运行的交易成本,二者共同构成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两大支柱。
二、法治保障:强大国内市场的制度基石
法治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。建设强大国内市场,首先要在法治轨道上破除壁垒、统一规则、规范权力。
第一,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,必须以法治统一市场规则。 市场分割、地方保护是阻碍国内大循环的顽疾。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明确提出“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,完善产权保护、市场准入、信息披露、社会信用等制度”。法治的核心功能在于提供一套在全国范围内一体遵行的行为准则——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,无论是本地企业还是外来投资者,在准入、融资、招投标等方面都应适用同一把“尺子”。正如全国人大代表马一德所言,“统一政府行为尺度”是从制度根源上破解市场分割的关键。只有用法治打破行政性垄断,消除隐性壁垒,各类生产要素才能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,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才能充分释放。
第二,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,必须以法治夯实产权保护。 民营企业“敢不敢投”,根本上取决于产权有没有保障、预期是否稳定。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强调“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,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、有效保护合法权益”。全国工商联近期建议,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,严惩对民营企业的各类侵权行为,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。法治的确定性与权威性,能够为市场主体提供“定心丸”——让企业家敢于投资、敢于创新、敢于长期经营。
第三,规范政府经济行为,必须以法治划定权力边界。 政府在市场建设中既是推动者,也可能成为干预者。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坚持“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”,要求“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”。这就意味着,政府必须依法行使权力,避免随意性干预。无论是产业政策的制定,还是市场监管的实施,都应当在法治框架内运行,做到“法无授权不可为”。唯有如此,才能形成既“放得活”又“管得好”的经济秩序。
三、道德约束:强大国内市场的价值支撑
法治是底线,道德是高线。仅有法治的刚性约束,市场可能失之于“冷”;唯有注入道德的温度,市场才能行稳致远。
第一,弘扬诚信文化,夯实信用经济根基。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。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多处强调“弘扬诚信文化”,并将“建设信用经济”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。信用是市场交易的“润滑剂”——当交易双方互信充足,合同履行成本降低,市场效率自然提升。当前,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处于从“分行业、分地区”走向“全国统一”的关键阶段,需要加快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,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。
第二,重塑商业伦理,防范泛道德化风险。 在强调道德建设的同时,也需警惕商业竞争的“泛道德化”倾向。有学者指出,将商业行为过度道德化,可能导致企业陷入“既要遵守法律又要满足无限道德要求”的困境,甚至使道德大棒沦为打击对手的工具。真正的商业伦理,应当是康德意义上的“心中的道德律”——以律己而非律人为取向,以契约精神和职业伦理为核心。在第五届中国商业伦理大会上,与会专家呼吁构建适配智能文明时代的商业伦理新规则,让资本更有温度、商业更有灵魂。
第三,培育企业家精神,激发创新创造活力。 企业家是市场经济的灵魂。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明确提出“弘扬企业家精神,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”。真正的企业家精神,既包含对利润的敏锐捕捉,也包含对社会的责任担当。学者指出,中国式现代化的经济伦理要求企业家超越“理性自利”,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增进公共福祉。从“财富创造者”到“价值引领者”,这是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升华,也是强大国内市场不可或缺的精神底色。
四、法治与道德的协同:走向“治心”与“治行”的统一
法治与道德,如鸟之两翼、车之两轮,各有其功能边界,又相互支撑渗透。
其一,法治为道德提供制度保障。 道德主要依靠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发挥作用,具有“软约束”的特点。但道德建设同样需要法治支撑——例如,通过立法将基本的商业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义务,使诚信者受益、失信者受罚。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提出“完善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统计、财税、考核制度”,正是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从长远利益、整体利益出发作出选择。
其二,道德为法治提供价值引领。 法治并非冷冰冰的规则体系,它内含着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。如果缺乏道德共识的支撑,再完备的法律也可能被规避或架空。正如有学者所言,经济伦理基础为经济发展提供道义逻辑和价值引导。在市场监管、合同履行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具体领域,法治的刚性需要辅以道德的柔性,才能真正实现“案结事了”“定分止争”。
其三,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治理格局。 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强调“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”。在市场治理领域,这意味着政府、企业、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。政府依法监管,企业自律经营,行业组织制定公约,消费者理性维权——各方在法治框架内各司其职,在道德共识下相互尊重,共同维护市场秩序。
五、结语
建设强大国内市场,是“十五五”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。这一建设过程,既要靠法治“划底线”——以统一规则破除壁垒、以产权保护稳定预期、以规范权力优化环境;也要靠道德“拉高线”——以诚信文化降低交易成本、以商业伦理引领价值取向、以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活力。
法治与道德的协同共治,折射的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“有效市场”与“有为政府”的辩证统一,是“放得活”与“管得好”的有机融合。唯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、在道德滋养中成长,强大国内市场才能真正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,成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坚实依托。
---
参考文献
[1] 蒲晓磊.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[N].法治日报,2026-03-07.
[2] 全国工商联.关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的建议[R].2026-03-07.
[3] 翁一.商业竞争泛道德化:警惕道德审判异化市场理性[N/OL].FT中文网,2025-05-15.
[4] 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|建设信用经济,完善社会信用制度[EB/OL].兰州市人民政府,2025-11-05.
[5]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[EB/OL].2025-10-23.
[6] 张杰.探索商业伦理建设新路径[N].中国社会科学报,2025-11-04.
[7] 肖祥.中国式现代化的经济伦理基础及其完善[J].江苏社会科学,2025(4).
[8] 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中的法治元素[EB/OL].最高人民检察院,2025-10-29.
[9] 吴子熙.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内容和法治保障[N].民主与法制周刊,2025-07-28.